湖北省應急 管理廳文件
鄂應急發〔2020〕6 號
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統籌
推進企業疫情防控和安全發展十項措施的通知
統籌推進企業疫情防控和安全發展十項措施
一、放寬證件有效期限。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 許可證、經營許可證、使用許可證、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安全評 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、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證件有效期滿、因疫情原因未能辦理延期手續 的,自動順延至疫情結束;需繼續辦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的, 準予其在疫情結束后 3 個月內辦理延期手續。
二、行政審批容缺受理全程網辦。非煤礦山、危險化學品、 煙花爆竹生產(經營)企業在疫情結束前申請許可證延期或變更 的,可不提交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,因疫 情原因未復審或延期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、企業主要負責人和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視同有效,實行容缺受理審查。容 缺受理審查通過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,申請人對容缺資料作出限 期辦理的書面承諾后(承諾期限為不超過疫情結束之日起的 3 個月),可先行予以發證。對新改擴建、轉產項目需要辦理安全生 產“三同時”手續的,實行網上申報、在線審查、郵寄送達。對 需要組織會議審查的事項,一律函審或遠程網絡視頻會審;確需 現場核查的,由企業作出符合性承諾,疫情防控結束后進行現場 核驗。
三、簡化復工復產程序。對安全管理較好、2019 年 1 月 1日以來沒有發生
過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,在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,由企業主要負
責人作出安全承諾,即可自行復工復產,不再層層報備、現場驗收蓋章。
四、主動為企業減負。對安全基礎較好、安全風險較小以及2019 年 1 月 1 日
以來未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推行承諾制,疫情防控期間不再進行安全檢查。
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確需現場 檢查的,突出重點、精準檢查。實行安全檢查上下級
備案、結果 互認,避免重復檢查。原則上不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重點崗位 人員
離崗到外地參加有關安全會議、培訓、觀摩等活動(責成事 故企業“說清楚”的除
外)。
五、落實安責險惠企措施。鼓勵保險企業根據企業受損情況, 適當延長保險期限,優惠或者緩交保險費,免費擴展新冠肺炎保 障范圍;簡化投保手續,最大限度給予保費優惠;進一步擴大安 責險預防費適用范圍,優先用于參保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;對復 工復產企業要優先組織專家團隊和技術人員對企業的防疫工作 和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支持;開通理賠綠色通道,簡化理賠手續和 理賠流程,特事特辦、快處快賠;對嚴格落實安責險制度、安全 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企業予以適當獎補。
六、創新安全監管方式。采取微信工作群、遠程視頻指導、 遠程視頻數據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和隱患排查自查自報系統開展 安全監管、指導幫扶,盡可能減少現場監管。建立線上訴求響應 機制,依托“一網兩微”、值班電話等方式,及時掌握和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存在的困難。
七、實行包容審慎執法。疫情防控期間,對發現一般事故隱患的企業,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,進行批評教育。對存在輕微違 法行為、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業積極整改的,可不予行政處罰。 對發生事故的地區,嚴防簡單化、一刀切地采取全面停產整頓。
八、加強專家安全指導服務。分級成立安全專家服務指導組, 采取“安全監管干部+專家”模式,及時為企業提供安全風險管 控和隱患排查整治指導服務。對重點企業,實行安全專家駐企服 務指導,協助解決重點難點問題。
九、加強安全教育線上培訓。運用“應急管理網絡學院”“湖北省安全生產網絡培
訓系統”,為復工復產企業提供崗位風險管 控、安全操作規程等實操性安全培訓服
務。對其他企業培訓逐步 采取網上培訓方式,全年免費開放所有網上課程,網上培
訓時間 計入學時。
十、加強應急準備服務。指導企業按照《湖北省在生產及復 工復產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(導則)》,編制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預案。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律采取網上備 案,網上審查通過后視為已完成備案,紙質版待疫情結束后 3 個月內辦理。組織國家級、省級應急救援隊伍免費為相關企業在應急預案編制、企業救援隊伍培訓、應急演練等方面給予支持。各 類應急救援隊伍時刻保持臨戰狀態,一旦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出 動,科學高效救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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